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定于2021年3月6日-7日期间学生分批错峰返校报到。3月6日,省外学生和志愿者报到,3月7日,省内学生报到。为做好春季学生返校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平安返校和校园稳定安全,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学返校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有效落细落小落实春季各项防控措施,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切实保障学生平安返校,抓好学生健康管理,守护学生安康,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
二、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开学前准备
1.确定学生错时错峰返校安排。各学院根据学校确定的分批返校日期,结合本院学生规模、区域分布、路途长远、返学服务等因素,细化本院学生分批返校的时间段,合理做好错时、错峰安排,避免出现同一时段集中大规模返校的情况。具体安排于3月1日前报学生处备案。
2.发布返学通知安排。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等各种渠道,2月28日前发布《开学返校告知书》,确保每一位学生知晓具体的返学条件、返学日期、报到流程、相关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
3.做好防疫知识宣传。依托“今日校园”平台(浙药百事通“浙药冠状病毒防控专栏”)等,采用多种方式,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宣传。
4.做好“一日一报”和健康申报管理。引导和要求同学们在返学前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未经审批不得提前返校。精确掌握每一位学生每日所在位置、身体状况、健康码信息等,建立日常学生信息清单和台账。组织学生做好近14天的健康申报工作,对“一日一报”和近14天健康申报信息进行综合比对、核实,不留盲点,做到全覆盖,底数清,情况明。
5.严格学生返学审批(具体依最新政策执行)。(1)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学生,“健康码”为绿码,身体健康,无体温异常、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同住家人及密切接触者身体无异常,且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境外人员接触史及境外旅居史。(2)居住地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出现中风险地区的返校学生,“健康码”为绿码,身体健康,无体温异常、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来自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爆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的学生,延迟返校。根据政策另行确定返校时间。其他学生一律推迟返校。学院于3月1日前做好返学审批,做好可返校的学生名单、人数和相关返校信息的统计核对工作,并填写《各学院疫期学生返学学生信息统计表》。
6.做好志愿者的岗位分工和培训。团委、学院招募的志愿者和学生骨干,因工作需要可在第一批次(3月6日)返校。提前通过钉钉、微信、QQ等线上平台,做好志愿者岗位安排、职责设计、名额配置、分组培训,指导熟悉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并按要求严格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7.建立防控重点名册。对返学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生,返学14天内与确诊人员、疑似人员或境外返回人员有接触的学生,14天内同住亲属有流行病学史的学生,目前有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学生,健康码为红色、黄色的学生,心理不适情况明显的学生等,需建立名册清单并密切追踪。尤其要关注来自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爆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的学生,详细掌握相关信息,上报名单,经校办统一发属地防控机构,(若返学的)统一接送至综合服务点(或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对部分因其他特殊原因暂时不方便或不适合返校的学生,加强家校沟通,做好情况登记、了解和关注。
8.统计学生返校交通等相关信息。根据校院确定的分批错峰返校安排,引导可返校学生提前计划返校交通,并汇总统计返校日期、出发地点、交通方式、抵达车站、抵站时间等信息。
9.做好宣传教育和提示。提醒返校学生提前自备好口罩等防护物资,在返校途中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保持手部卫生,做好防护。妥善保存返校的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记录乘车时间和登车地点,以备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入校前,须遵守规定,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含健康码)核实和体温检测等工作,有体温异常等情况的学生须认真配合做好后续应急安排。
(二)返校报到期间
1.组织做好返学接待服务。学生返学期间,团委、各学院须在接站点、校门入口处、公寓等各服务点派驻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做好现场服务和管理,协同做好信息核实、健康监测、秩序维护、应急处置等工作。出现异常情况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2.掌握学生入校情况。各学院在学生返校报到期间,要及时掌握学生返校报到情况,每日做好对本学院返学人数的统计、核对和上报工作。
3.做好学生健康监测和思想状况了解。组织已返校的学生做好每日晨午的体温自我检测,并做好信息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做好学生思想情况的了解掌握,有的放矢做好应对。
4.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学好“开学返校第一课”等,指导入校学生按防控要求做好寝室卫生清洁、通风消毒,引导学生合理作息、自主学习、适度锻炼等,尽快进入在校学习生活的状态。
5.加强值班工作。学生返学期间,各学院应加强值班安排,值班期间,关注了解学生相关情况,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三)报到后
1.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各学院在学生报到完成后,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及时召开主题班会,做好学生健康管理的相关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不集聚、不扎堆,分批错时就餐,保持寝室卫生整洁,定期按规范做好消毒,勤洗手,勤通风,合理作息,保持充足睡眠,参加体育锻炼,增强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强调疫情防控期间的学习、就餐、生活、校门进出、体温自检报告、禁用大功率电器和晚点名等相关规定,增强规则意识,维护校园秩序。
2.做好应急处置再培训。向学生(尤其是班干、团干、寝室长等)培训学校疫情防控处置流程,如出现发热、流感样症状等身体不适,要主动报告校医、辅导员(班主任)、宿管人员,并及时佩戴口罩,按照相关应急流程配合做好应急处置。
3.落实日常健康检测制度。各学院组织落实学生全员晨(午、晚)自检制度,学生每天在8:00前完成晨检,13:00前完成午检,19:00前完成晚检(具体依疫情和属地政策动态调整),据实上报。学生一旦出现发热(>=37.3℃)或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家校联系与部门协同。各学院每日需掌握参加晨(午、晚)检学生人数、发热(健康异常)学生人数,是否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处于隔离观察的学生人数和具体异常学生信息,汇总填写《各学院学生健康管理信息上报表》《各学院健康异常学生信息登记表》,于每日10:00、15:00、20:30前上报。
4.落实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查报告、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对缺勤的学生逐一进行登记,查明缺勤的原因,做好详细记录,加强跟踪管理(健康追踪),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落实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对被实行校内校外隔离观察的学生,观察期满解除后,复学时应由属地疾控部门、定点医疗机构(校外隔离点)或校医务室(限校内隔离点)出具健康证明,学生因病复课需出具医院痊愈证明,经辅导员(班主任)、医务室审核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5.严格学生公寓管理。严禁带宠物进公寓,疫情防控期间一律谢绝访客。协同做好公寓定期消毒、通风和公寓卫生、防火工作。严格线上线下晚点名与晚归、夜不归宿检查通报。
6.加强出行管理。疫情管控期间,学生原则上在校内规定的区域生活、学习、活动,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尽量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因特殊原因且符合走读申请条件的,在严格把关的前提下,经学院审批后可允许走读,配发走读证。确因有事需外出,宁波市内外出须提前申请和报备(开学14天内实行审批制),出市须提前申请审批,经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同意后,由学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出校。请假时间及审批权限,按现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执行。
7.加强活动管理。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养成健康良好习惯。严格控制集聚性会议与文体活动,综合考虑活动场所、防控压力等情况,限制参与人数,合理规划人员活动路线,减少人员聚集。50人以上聚集性会议与文体活动,应当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提倡采取视频形式举行各类会议活动。
8.加强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学生(含校外大三实习生)情况,及时回应学生的关切问题和诉求,尤其是加强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关注,通过谈心谈话、专题辅导、爱心帮扶,防止学生因生活困难、适应不良、学业压力等原因产生次生情况。
9.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密切关注学生(含校外大三实习生)心理状况,靠前观察,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对存在的心理障碍、返校后大学学习生活的心理期待以及可能的心理矛盾和情绪,及时预判、研判,针对性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对各类精神疾病的学生、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明显性格偏差的学生、亲子关系不良的学生等,要给予重点关注。依托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预警工作机制,有效联动,分类应对,努力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10.严格疫期校纪校规执行。严肃校纪校规,对于在疫情管控期间,违反地方和学校相关防控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1)不服从学校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规定;(2)不服从社区(村)等属地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规定;(3)不如实提供有关个人健康信息;(4)未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经批评教育无效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学院要按照要求做好本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返学工作的统筹安排,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任务。具体防控关联要求和措施依上级最新政策执行。
(二)建立工作网络。搭建学院领导到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寝室长、学生之间上下贯通的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团学干部、学生志愿者的作用,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具体分解落实到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工作组织管理与协调指挥高效畅通。
(三)突出工作重点。将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环节、不同特点做好开学前后的准备工作,提前做好应对,守护学生健康,维护校园稳定。
学生处(学工部)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