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挖掘、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展现“务本 强校 创一流”背景下新一代浙药人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勇立潮头、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决定开展校第七届“远志十佳学生人物”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感召力,在全校学生中有引领示范作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是指:
1.面对家庭的贫困、身体的疾患或者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挫折,有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立自强,百折不挠。
2.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有突出感人的事迹;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和志愿活动。
3.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深受老师、同学好评。
4.在突发事件中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集体或他人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认同。
5.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和各类竞赛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为学校赢得荣誉。
6.在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表现优异、事迹先进,或受到部队表彰、取得过突出的成绩。
7.在社会、社区、学校、学院、班级等各级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支持父母等直系亲属长期投身抗击疫情一线及其他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
(二)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在校期间课程无补考记录。
(三)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同等条件下,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者优先考虑,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于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除外。
三、名额设置
评选“远志十佳学生人物”10名。
四、评选程序
1.报名推荐阶段
各学院通过召开线上宣传动员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师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在推荐和选拔的基础上,按规定名额产生候选人名单,具体名额为:药学院5名、制药工程学院4名、商学院3名、中药学院4名、食品学院2名、医疗器械学院2名(共计20名)。
2.专家初评阶段
由学校组织专家组对20位候选人进行初评,产生15个入围候选人。
3.大众评选阶段
学校在对15名入围候选人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发动师生在“浙药学工”微信公众号上积极参与投票。
4.综合评审阶段
学校组织专家结合大众评选结果对15名候选人进行复评,评选出校第七届“远志十佳学生人物”10名。
五、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需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推荐工作。深入挖掘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并充分利用线上的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的评选活动氛围。
(二)评选活动坚持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推荐、评选的学生事迹要真实、突出、有影响力,重视挖掘基层个人的先进事迹。
(三)按时上报,确保质量,推荐人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4月22日前发送至2995806880@qq.com。联系人:王玮蔚。
学工部(学生处)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