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挖掘、宣传表彰疫情期间大学生先进典型,展现“抗疫”背景下浙药人无私奉献、奋发向上、忧国忧民的精神风貌,决定开展疫情期间大学生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的推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推选标准
疫情期间,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无私奉献、志愿服务、见义勇为、不畏困难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感召力,在全校学生中有引领示范作用。
三、推选范围参考
1、主动参与抗击疫情志愿服务工作的;
2、退役军人投身疫情期间值守、监测等工作的;
3、为重疫区人民或抗击疫情工作者捐资捐物的;
4、受国家资助学生回馈社会,参与抗击疫情工作的;
5、在学校、学院、班级抗击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6、支持父母等直系亲属长期投身抗击疫情一线的;
7、抗击疫情相关其他范围。
四、推选要求
1、各学院需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推荐工作,深入挖掘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每个学院至少报送2项;
2、推选的学生的事迹要真实、突出、有影响力,重视挖掘典型学生的先进事迹;(800-1000字,图文并茂)
3、按时上报,确保质量,推荐人相关材料于3月8日前报送至2995806880@qq.com。
学生处(学工部)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