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5:59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规范学生暑期勤工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流程 1.需设岗的用工单位于6月20日前向学工部(远志文化中心202)提交《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暑期勤工助学岗位指标申请表》(见附件1)。 2.学工部(学生处)将根据各用工单位申请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审核,并于6月25日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 3.各用工单位自行组织招聘暑期勤工助学的学生,并于6月27日前将录用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以电子发送至学工部(学生处)范彩彩老师处报备。 二、相关要求 1.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无法满足每位学生的要求,因此凡申请暑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原则上为我校2022-2023学年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 2.暑期学生勤工助学报酬实行时薪制,一天不得超过6小时,勤工报酬将于下学期初统一发放。 3.本着“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部门要负责做好暑期勤工助学的管理和安全教育,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学工部(学生处)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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