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精神,现将有关2022年度(2022-2023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详见附件《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二、推荐名额
2021级、2022级符合评奖条件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当年度新录取的本专科(含高职)生,不在本评选范围内)。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要求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电子版1份)。
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盖章)。
4、所申请、推荐学生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22年度(2022-2023学年)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若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由相关部门开具获奖证明。
注:学生个人电子版材料一人一档发送,材料包括附表1、附表2及学生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22-2023学年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电子版,文件名为学校+学生姓名。
5、《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发放汇总表》(电子版1份)。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申请等级等内容,审核无误后于10月23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奉化校区远志文化中心202,电子版报送范彩彩,电话:0574-88839027。
附表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附表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附表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4: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5: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发放汇总表
学工部(学生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