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在学校上下全力迎接浙江省文明校园和平安校园5A创建评估工作之际,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安全校园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更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文明开路平安同行”文明平安寝室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3年11月17日至12月5日 二、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寝室 三、推荐名额
序号 |
学院 |
推荐名额 |
1 |
药学院 |
14 |
2 |
制药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化妆品学院 |
14 |
3 |
药商学院、医药数字化技术学院 |
23 |
4 |
中药学院 |
12 |
5 |
食品学院、健康管理学院 |
16 |
6 |
医疗器械学院 |
13 |
7 |
护理学院 |
8 |
四、评选条件 (一)文明平安寝室申请基本条件: 1、寝室内务规范,寝室成员自觉遵守垃圾分类、“无烟寝室”、不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相关制度。 2、寝室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整体环境舒适,无异味。 3、寝室成员自尊自信、亲和友善、相处融洽。 4、本年内无寝室整改记录,无寝室成员受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 (二)申请不同类别的文明平安寝室,需满足其对应的特定条件。 1、文明平安型寝室:寝室成员之间互相尊重,相处融洽,本年度无在寝室内打架、吸烟、饮酒、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无干扰室友学习和休息等行为,无晚归、夜不归宿等行为。 2、学习优秀型寝室:寝室成员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形成比、学、赶、帮的浓厚学习氛围,寝室成员半数及以上在上学年获得过校级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3、科技创新型寝室:寝室成员半数及以上获得2023年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 4、党员模范型寝室:寝室至少有1名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有2名或2名以上成员(含党员)参加过党校学习并结业;寝室党员先进性作用突出,能团结全寝室成员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学习党的精神,开展或参加党内学习或相应活动。 5、文化特色型寝室:寝室空气清新、无异味;室内装饰丰富,设计独特、新颖,整体视觉效果良好,能较好地反映寝室特色或专业特长。 6、运动健康型寝室:积极参与体育锻炼活动,寝室成员半数及以上参加校级及以上运动会并取得一定名次。 7、实践服务型寝室:本年度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寝室成员半数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奖项。 8、才艺出众型寝室:本年度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类文艺演出,寝室成员半数及以上获得相应奖项,或有自己的书法、绘画、剪纸等作品被发表的,或能够演奏某种乐器,并达到一定水平的。 五、评选程序 1、寝室自主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寝室填写《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文明平安寝室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支撑材料,辅导员、学院进行审核。 2、各学院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根据评选要求,提出文明平安寝室推荐名单,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部(学生处)审核。 3、学工部(学生处)将对学院报送的文明平安寝室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公布评选结果。获文明平安寝室称号的,学校将给予相关表彰和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按时完成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有序、到位,确保评选结果得到师生一致认可。 2、各学院于2023年12月5日前完成文明平安寝室的评选推荐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报送材料: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文明平安寝室推荐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1: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文明平安寝室申请表 附件2: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文明平安寝室推荐汇总表
学工部(学生处)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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