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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里思政”学生心理档案信息更新与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6日 08:49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 作的最新指示按照《关于做好“浙里思政工作台”心理健康模块信息更新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心理关注学生规范管理,现将浙里思政工作台心理健康模块信息更新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心理档案完善

根据心理关注分级标准,请各辅导员于1213日前完成特殊群体心理档案更新工作。学生心理档案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学生家庭信息、心理普查,编辑路径为:思想引领”-“特殊群体”-“我的学生”-“编辑学生档案其中心理普查涉及定级情况,如为 2023 年及以前普查数据,定级可参照现有三级关注标准进行归类。

二、做好危机干预个案记录

为加强危机干预个案研究与管理要求新增危机干预案例报告信息(不含非正常SW案例)危机发生后 2 个自然日内完成所在学院审核并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做好平台信息安全管理

学生心理档案的基础信息和家庭信息由带班辅导员做好初始记录,心理普查记录由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填报(副书记),心理中心做好复核。危机干预个案记录由辅导员做好初始报送,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填报(副书记)做好审核,心理中心做好复核,学生工作部复盘。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与认真落实浙里思政工作台信息更新与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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