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 作的最新指示,按照《关于做好“浙里思政工作台”心理健康模块信息更新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关注学生规范管理,现将“浙里思政工作台”心理健康模块信息更新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心理档案完善
根据心理关注分级标准,请各辅导员于12月13日前完成特殊群体心理档案更新工作。学生心理档案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学生家庭信息、心理普查,编辑路径为:“思想引领”-“特殊群体”-“我的学生”-“编辑学生档案”;其中心理普查涉及定级情况,如为 2023 年及以前普查数据,定级可参照现有三级关注标准进行归类。
二、做好危机干预个案记录
为加强危机干预个案研究与管理,要求新增危机干预案例报告信息(不含非正常SW案例)须于危机发生后 2 个自然日内完成所在学院审核并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做好平台信息安全管理
学生心理档案的基础信息和家庭信息由带班辅导员做好初始记录,心理普查记录由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填报(副书记),心理中心做好复核。危机干预个案记录由辅导员做好初始报送,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填报(副书记)做好审核,心理中心做好复核,学生工作部做好复盘。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与认真落实浙里思政工作台信息更新与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