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学校主页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药创空间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级新生心理访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0:47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掌握学生整体心理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10月9日起开展2024新生心理普查结果第二阶段——心理访谈:测评结果解释和说明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和通知方式说明

(一)时间安排

2024109日至1018 请务必提前进行访谈预约,见附件)。

(二)通知方式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群制表,由相关辅导员下发给学生并根据学生空余时间,由辅导员协助学生完成预约时段确认,中心将安排相关咨询师和访谈室进行访谈

二、学生名单确定

第一批受邀学生名单由中心根据心理普查总体筛查结果抽取,第二批受邀学生由学院根据中心反馈的学生名单经筛选后确定(筛选要求见附件1),学院填写《2024级学生反馈名单(第二批)》(汇总表见附件2),20241016 日前发给帅老师,659427

三、人员安排

本次心理普查结果解释和说明工作由中心及各学院协同安排,访谈学生由带班辅导员进行预约,中心将安排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及学生助理接待学生。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和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学院心理辅导老师开展通知、辅助预约工作,注意名单保密和访谈技巧,告知学生以平常心态参加本次解释和说明,积极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完成相应工作环节,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环境。


附件:

1.第二批受邀学生筛选说明(辅导员访谈操作指南)

2.2024级新生辅导员谈话情况汇总表

3.各学院心理访谈时段预约登记表


Copyright © 2018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 办公电话:0574-88839026/88839345  资助热线/投诉电话:88839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