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规范学生暑期勤工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流程
1.需设岗的用工单位于6月26日前向学工部(远志文化中心202)提交《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暑期勤工助学岗位指标申请表》(见附件1)。
2.学工部(学生处)将根据各用工单位申请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审核,并于7月1日前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
3.各用工单位自行组织招聘暑期勤工助学的学生,并于6月28日前将录用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以电子形式发送至学工部(学生处)范彩彩老师处报备。
二、相关要求
1.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无法满足每位学生的要求,因此,凡申请暑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原则上为我校2023-2024学年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
2.暑期学生勤工助学报酬实行时薪制,一天不得超过6小时,勤工报酬将于下学期初统一发放。
3.本着“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部门要负责做好暑期勤工助学的管理和安全教育,杜绝一切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