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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6日 10:01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自主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启动2025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建设要求

项目分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开展创新性研究,包括项目设计、条件准备、实施、报告撰写与成果交流等工作(填附件3)。

(二)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成员分工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及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填附件4)。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校内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创新成果开展创业实践,实现一定经营规模与实体运营(填附件5)。

其他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二、申报范围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毕业班学生不能参与项目。申请人可为个人或团队(最多不超过5人),提倡学科交叉,跨专业、年级联合申报,且每人限报1个项目,指导老师一般为一名。

三、建设周期

自立项起不超过一年。

四、经费支持

重点项目经费支持2000元(按最终评审结果认定,不超过立项项目的20%);

一般项目经费支持1000元。

五、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人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书面稿+电子),并递交至负责人所在学院。

(2)各学院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并填写《附件2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要求各学院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各学院申报推荐项目数见下表,学校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复评,最终遴选出20个项目推荐教育厅。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所有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纸质+电子及项目汇总表纸质+电子)一式一份,请于5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奉化校区文化中心203室。

六、注意事项

1.项目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须参加校级生命健康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职业规划大赛,并取得以下成果中的至少1项:(1)负责人或成员以第一授权人身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软著授权或受理1项;(2)负责人或成员参加一次省级及以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职业规划大赛并获奖。(3)创业项目注册公司。

一般项目:须参加校级生命健康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职业规划大赛,并取得以下成果中的至少1项:(1)负责人或成员公开论文1篇,或已投稿待录用;(2)负责人或成员以第一授权人身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软著授权或受理1项;(3)负责人或成员参加一次校级及以上生命健康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职业规划大赛并获奖。(4)创业项目注册公司。

2.学校鼓励学生在原有项目(如校级创新创业大赛、学生研究计划项目、学科竞赛项目等)基础上,开展进一步深入研究。对已取得一定成果的在研项目的申报项目,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5月16日


各学院推荐申报项目数量

学院

推荐申报项目数量

药学院

6

制药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化妆品学院

4

药商学院、医药数字化技术学院

5

中药学院

4

食品学院、健康管理学院

3

医疗器械学院

3

护理学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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